启航观点

“用人不疑,疑人不用”,企业到底该“疑”还是“不疑”?

    “用人不疑、疑人不用”是一句古语了,最初应该是出自三国时期。原意说的是用兵治国要充分信任,用人者不要听信风言风语随意怀疑别人。这话流传近两千年了,在企业里也经常被人提起。每当公司要实行监督的时候总有人说起这句古话来。

    到底“疑”人能不能“用”,这事得具体问题具体分析,没有绝对的“疑”与“不疑”的对错。拿这样一个原则来说你用了我,就不能怀疑我,也着实简单粗暴了点。若是公司里都是“用人不疑”,公司里也就不需要监督审计,内控部门也可以回家休息了。大部分的流程、制度也可以取消了。

    东方文化讲究“度”,今天就来聊聊“疑”与“不疑”的事。


    第一种情况:疑人不用


    疑人不用是有道理的。比如在招聘的时候,如果发现面试者简历里个人经历造假,大多数用人单位都是直接拒绝不用的,如果是入职后发现信息造假,也会立即解除合同。这种情况往往发生在类似诚信这样的底线问题上,如果有诚信问题,推一举三,日后在工作中弄虚作假也是有比较大的可能的,特别是财务、采购等对人的品质要求特别高的部门,没有企业愿意冒这样的风险引狼入室,一旦出现问题,对企业的影响是无法弥补的。这种失败的例子举不胜举。

    这样的情况,坚决不用。


    第二种情况:疑人也要用


    听起来就有点矛盾啊。有的时候,疑人也要用。人无完人,用人问题上没有那么十全十美的完美人选。有的时候用“疑人”也是需要伯乐的眼力的。当初IBM总裁引入郭士纳的时候在IBM是引起了诸多非议的,有人讽刺说“怎么找了个做饼干的人来?”就是拿郭士纳没有相关行业经验来说事,质疑他的能力。这种怀疑也是不无道理,毕竟行业差别确实很大,我们常常在招人用人的时候喜欢用干过相同行业的人,觉得那样的人会熟悉行业、比较容易进入状态。这样的做法是比较常见的做法,但做企业是用人之长,IBM当时的状态已经陷入严重的生存危机,就是需要有一个不落窠臼的改革派来扭转局面,而郭士纳正是在这方面非常优秀。后来郭士纳凌厉的改革确实挽救了IBM于水火之中,也让当初怀疑他的人无话可说。


    第三种情况:用人也要疑人


    看起来完美的人,没有任何疑点是不是就可以放心大胆、毫无顾忌地使用了?也不是。疑人要用,用人也要疑。为什么呢?因为人是会变化的。假如环境过于宽松,犯错误没人发现、即便发现也没什么成本或者成本极低,会不会引诱犯错呢?岂止是引诱犯错,还有可能是犯罪的温床!

    “富贵不能淫、威武不能屈”是做人的准则,但并不是每个人都能做得到的。特别是在企业管理中,不能完完全全地寄希望于人的“自觉”。信息透明、监督制衡是必须要有的。我们看到不少这样的例子,在很多小公司公司里挪用公款、触犯刑律的往往并不是什么高管,反而常常是出纳这样的小角色,并且这些人构成犯罪也常常不是一日之寒。一开始做点小动作,并没有人发现,于是胆子越来越大,最后酿成大罪锒铛入狱,悔之晚矣。

    因此,公司必须要有“疑人”的措施,岗位不兼容、信息的及时反馈、流程的制衡都是公司规范性的正常要求。只要制度是公开透明的、制度的执行是人人适用、人人平等的,制定制度的人不必顾虑什么不良后果,被监督的人也大可不必有受到怀疑的担心。

    公司里建立合理的“疑人”制度,也是人才培养的需要。在大多数岗位上,我们不必过于看重人品这样短期不容易衡量的内容。与其用人时左右为难,不如建好制度,堵住漏洞,才能够把精力放在对人能力的衡量上,这样的“事中”监督,才可能让事后的“问责”不再发生。


    第四种情况:用人不疑


    用人不疑也是确实需要的。但用人不疑是有前提条件的。

    第一,公司建立了相应的过程监督,让“疑”和“不疑”没什么区别,同样的流程,谁走都一样,那就没必要疑神疑鬼的了。

    第二,“把指挥权交给听得见炮声的人”。一线的工作千变万化,常常没办法在制度里穷举出来。那就需要对一线人员有授权,只要在授权范围内,那就要做到“用人不疑”。假使授权出了问题,有人钻空子,下次收回授权就是了。

    据说海底捞的所有服务员都有免单权,我相信它也一定有相应的监督机制,能够让服务员不会任意行使这个权力。还有不少电商推出“无条件退货”制度,也并没有被“退货”退到破产,反倒是逐渐建立起网络购物的诚信制度,提高了平台的美誉度和客流量。所以,如果管理做到位,用人不疑是完全可以做到的。

    本文为助力启航肖宁原创作品,转载请注明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