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多数企业家,谈到管理,最先想到的就是建制度、立规矩。提的最多的也是建章立制。
制度,就是规矩。没有规矩、不成方圆。制度就像交通规则,自从通了公路,就必须要有个交通方面的制度,规定应该怎么使用这条路,左行还是右行,是车和人混在一起走还是按速度、车型分道而行,不这样走会有什么惩罚,诸如此类。自从有了规则,大多数人可以按照规则各行其道,相安无事。
企业里也一样,如果只有三五个人,可以没有成文的制度,大家口头约定一下,共同遵守就可以了。但企业人一多,就必须要有个规矩,而且得是白纸黑字的制度。不然就会有人犯了规矩,一脸无辜“我不知道啊,哪里写着呢”,制度这时候就有了作用。
归纳一下,制度最基本的两个作用,第一是约定一套所有人必须要遵守的规则,就是说,应该怎么做,这是针对不知道应该怎么做的人来看的;第二是对违反规则的处理措施,就是说,不这么做会怎样,这是针对那些明知故犯的人来看的。
既然制度这么好,是不是我们尽量把能建的制度都建上就万事大吉了?当然不是。
在所有的组织里,一开始大多是没有制度的,但是也能运行的比较顺畅,为什么,靠的是一些具有特殊权威的人来评判是非,这些人可以是老板、家长、年龄比较大的、德高望重的、能力强为人正派的这么一些人,遇到纠纷以后,大家都找这些人来评评理,这么评完了大家都服气,这纠纷就结束了。只有少数比较重大的事情,才需要建立制度,所谓的“国有国法、家有家规”。倘若是把所有的事情都罗列出来,那得专门搞一个班底,我们国家70年了才开始编纂民法典,之前都是打补丁,能够解决主要问题就可以了,因此制度的管理成本是一个必须考虑的问题。
必然会有人较真,我就是觉得都定出来比较好,法治就是比人治好。那好,那就定。所有的制度都不可能涵盖所有的情境,一旦制度成文发布,人治就只能退居其后,这时候就会有人钻制度的空子,这时候一部不完善的制度反而束缚了管理者的手脚。还有的地方,定了制度,但是时间长了没有修订,制度都失去效用了。所以才出现有的时候依法罚款200元,然后就没有然后了。这是惩罚吗,这是奖励!一部不能够与时俱进、随时维持有效性的制度,就会把人的行为引向制度的反面!
所以,制度绝对不是越多越好。非建不可的制度,要建,可建可不建的制度,不要建。
什么制度必须要建,不建不行?
张瑞敏初到海尔的时候建的第一条制度是“不许随地大小便”。可笑吗?有时候制度就是这么简单,一家仍然存在着随地大小便现象的企业,你去建什么企业文化、什么内控制度,你觉得可能吗?
所以,找到你的企业里那条“不许随地大小便”的需求,去建制度。
在这里想起前阵子网上传的非常火的一个论调“强调打卡,一定是企业走下坡路的时候”,说的也没错,如果企业员工都变成守着打卡机,光磨时间不出活的企业,当然不会走上坡路。但是,如果一个连员工上不上班都不知道、员工一个月上了几天班都不知道的企业,还谈什么以客户为中心,带薪休假制度还怎么执行?我们可以采取弹性工作时间,我们可以不使用一刀切,但是所有这些弊端不能说明考勤制度对所有企业都没必要,凡是有打卡的企业都一定是走下坡路。
不要管别人说什么,找到自己企业必须要建的制度,先用起来。哪怕只有一条。
接下来就是要建制度了。
第一,建制度最关键的就是制度内容要明确、制度设计要公平,对所有人一视同仁。可以、不可以、必须、鼓励、禁止,用词要准确,决不能含糊其辞。
第二,制度设计要尽量简单,易于理解,好执行。管理成本不要过高。一个需要过多人为干预的制度,在执行中很有可能会打折扣,渐渐地形同虚设、无人问津。
第三,制度一定要有奖有罚,奖罚分明。要有明确的行为导向。制度不是为了惩罚而存在的,而是为了明确何为企业的价值观,何为企业的“能”和“不能”。
第四,制度要有明确的执行和监督者。制度需要有人去维护,靠自觉、自发的制度不可能持续。制度要有权威性。发现有不适用的地方要及时修订、保证制度可执行,制度订立的目的可以实现。
第五,制度要想得到执行就必须让人知道。让人理解和支持制度的存在,自觉去遵守和抵制违反制度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