启航观点

中小企业管理中,应该“对事负责”还是“对人负责”?

    这个问题,在很多人眼里,就不是个问题。“对事负责”当然比“对人负责”要高级。“对人负责”就是没规矩,就是错误的,就是“看人下菜碟”,听起来就很low。“对事负责”就高尚多了,遵守纪律、严守规则、秉公办事等等的很多描述,二者根本不可同日而语。特别是任正非曾经为此说过“要对事负责,不要对人负责”,后来世人又衍生出来“对事负责是美德”等等的说法,“对人负责”更是被踏入万丈深渊,为专家们所不齿。


    今天就来分析一下,“对事负责”到底高级在哪里?

    在企业管理中,“对事负责”和“对人负责”是两种思路。“对事负责”,指的是岗位、职能、标准的设置是根据事项、根据流程来设计,人对事情的过程和结果负责,而不去看是谁在从事这件事。与“对事负责”相类似的还有:因事设岗、因事授权等等。身边有很多让人津津乐道的故事比如某个大领导因为没带证件被门卫挡驾之类的,常常被传为佳话。

    “对人负责”,指的是决策者重点关注是谁在负责这件事,而并不是严格去评判这件事的每一个过程和结果。“对人负责制”常常被人与家长制、独裁制联系起来。


    然而,“对人负责”真的错的那么离谱吗?

    我们常常听到某个投资人说:我看准的就是你这个人,你干什么我都投你。这就是典型的“看人”。雷军在小米创立之初所有的项目都是靠拉人、看脸干起来的。在企业里面,“看人”也是常见的做法。同样一道菜,如果老师傅做的,或者是新来的小徒弟做的,能一样吗?老师傅做的,不用花太多时间检查很快就通过,如果小徒弟做的肯定要好好看看,因为要对客户负责。同样的一笔报销,一个是细心谨慎的会计提交的,另一个是整天丢三落四有时候还夹带私货的采购提交的,审核标准能一样吗?

    就说进门看证这件事,假设现在有一个小企业,总共不到一百人。如果采取“对事负责”的原则,决策了进门看证这件事,就必须要这么定制度,而且还得细化:第一,每个正式员工必须办证,进出必须随身携带,必须有人查验;第二,每个访客必须有邀请人、出入登记;第三,既不是员工、也没有人邀请、还没有正当理由的,禁止入内。第四,谁来负责办证、查证;第五,如何确保办证、查证这个人是否尽职;第六,不按规定做的员工如何处置;第七,证件丢失、忘带证怎么处理;第八,查证人员临时离开怎么处理,等等……即便是制定了如此完善的制度,还是免不了有意外,突然袭击的政府部门、老板的朋友惊喜来访等等,虽然最后还是进了门,老板还是免不了被朋友揶揄一句“你够官僚的啊”。

    如果是“对人负责”的做法,很简单,什么制度都不需要,设个眼力好的看门大爷什么都解决了。

    大企业和小企业的管理需求是不同的

    中小企业,短板的就是资源,长板就是灵活、高效。人员不是太多的情况下,每个人什么风格、什么优缺点,基本上一清二楚,特别是服务行业或者是智力密集型产业,看人管理“对人负责”的方式反而比机械化的“对事负责”效果更好

    “对事负责”其实它的基础就是“对人负责”,只不过它预先对事负责的人的能力进行了评判,然后通过对人的授权实现人“对事”的负责,只有基于对某些人个人能力的判断,认定这些人具有能够公正判断事情的能力,“对事负责”才有可能推行。中小企业,本来就是这么做的。中小企业对事情的处理本来就是来自于少数几个核心人员的主观判断,这就是它的最好的管理方式。“对人负责制”并不是没有规矩,随便来。与“对人负责”同时存在的是对产品、对服务等客户界面的“事”的规范。所有的管理都有成本,中小企业就是把人的主观不容易判断的关键点进行规范,其他的地方将“对人负责”发挥到极致,所以中小企业给人感觉效率更高、更人性。

    然而我们还是常常见到一些小企业为了追求所谓的规范,所谓的“对事负责”,将管理形式化。本来只有3个高管,为了满足流程的需要,却要分别担任5个岗位,开3个会,签了一大堆的表格、表单,签来签去其实还是3个人签字,3个人负责。规范化是没错的,可是前提是制度要是适当的、有效的。小企业规范化之前,首先要想一想,你能保证那些抄来的未经检验的制度是正确的吗?这样的制度拿来执行、削足适履,追求形式上的“对事负责”不但起不到任何作用,还会大大降低效率,大企业规范性没学会,还把小企业的灵活机动丢了,实在是害人不浅。

    我们来分析一下任正非说“要对事负责”的背景。据说任正非这话出自《华为的冬天》,华为作为一个十几万人的企业(上周的最新数据已经是19.4万人了),一个将近20万人的企业,不可能靠人对每一个人做出判断,因此只能是把每个人、每件事当做零件,由流程的责任人根据既定的标准去判断每个零件是否合格。对于大企业来说,“对事负责”就是最好的管理,虽然带来了冗余的投入(对能力强的人也是一样的标准和流程),增加了管理成本,但也避免了漏检的结果(对能力差的人蒙混过关的可能性)。只有每个岗位上的人都能够按照既定的标准做好了自己授权范围内的事项,才会减少由于事项过多的上交引发的整体效率降低。如果20万人事事都去找任正非,那岂不是天下大乱么?

    管理方式没有优劣之分,小企业切不可迷信“科学”。无论是“对人”、还是“对事”,只要有效、合适就是最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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